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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IN必赢在线双十一直播间套路多:“正品清仓”“厂家直销” 小心花真钱买假货
BWIN必赢在线双十一直播间套路多:“正品清仓”“厂家直销” 小心花真钱买假货消费者通过直播间购买前应仔细询问商品的细节问题,如售前质量保证、售后保障退货换货的条件及范围等,及时留存直播录像、回放、聊天记录等证据。新华社发
“双十一”临近,11月8日,公布10起典型案例,依法严厉打击网上侵权假冒犯罪,按照部署,多地联手破获侵犯知识产权案。南都记者注意到,其中北京等多地公安机关破获互联网制售盗版“冰墩墩”“雪容融”案,天津等地公安机关破获盗版中小学教辅图书系列案。
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按照统一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昆仑2022”专项行动,针对公众反映集中的“网红”“直播间”“网店”“公众号”“短视频”等犯罪高发领域,持续依法严打互联网侵权假冒犯罪,破获相关案件1700余起,铲除一批制假售假犯罪链条网络,维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提示广大消费者,在“双十一”网上购物高峰期,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平台和个人,谨防掉进消费陷阱。
北京等地公安机关破获侵犯北京冬奥会知识产权犯罪系列案。今年初,北京公安机关破获一起互联网上制售盗版“冰墩墩”“雪容融”案后,按照统一部署,浙江、江苏、福建、陕西、四川、辽宁等地公安机关接续深挖,全面展开侦查工作,先后侦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缴获一批侵犯北京冬奥会商标权、著作权的吉祥物玩偶、挂件、运动服、纪念章等商品,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关停一批涉案网店。
天津等地公安机关破获盗版中小学教辅图书系列案。今年9月,根据部署安排,天津、黑龙江、四川、山东、湖北、重庆等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锁定一批兜售盗版中小学教辅图书网店,深挖产供销链条,先后侦破刑事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名,捣毁盗版书籍印刷、销售、仓储窝点31处,查扣各类生产机器设备79台,缴获盗版教辅图书274万余册。
山西公安机关破获制售假冒品牌电池案。今年7月,山西晋城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品牌电池案BWIN必赢,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捣毁制假窝点2处,现场查扣假冒品牌电池成品90万余粒及大批制假原材料。经查,犯罪嫌疑人租赁民宅组织加工生产假冒品牌电池,在电商平台开设多家网店,以“厂家直销”“打折促销”为噱头,利用刷单返现、团购拼单等手段对外销售。
山东公安机关破获制售假冒品牌运动鞋案。今年8月,山东济宁公安机关根据权利人企业举报线索,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品牌运动鞋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捣毁假冒品牌运动鞋生产、仓储、销售窝点7处,现场查扣假冒品牌运动鞋14万双。经查,犯罪团伙未经权利人企业授权生产假冒品牌运动鞋,利用网络平台直播带货,以“正品尾货”“工厂清仓”等名义进行销售。
江苏公安机关破获制售假冒品牌自行车案。今年8月,江苏苏州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品牌自行车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彻底摧毁假冒品牌自行车零件制造、加工组装、批发销售全链条。经查,犯罪嫌疑人加工生产假冒品牌自行车,并在电商平台上以“打折供应青少年学生专用车”等名义推广销售,累计制售假冒品牌自行车2万余辆。
浙江公安机关破获制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案。今年1月,浙江金华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品牌化妆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6处,现场查获假冒多个品牌的化妆品30万余支,半成品及商标标识10万余个。经查,犯罪嫌疑人租用民房设立制假窝点,使用低档化妆品原料灌装生产假冒高档品牌化妆品,通过社交平台招揽客户、推广销售。
安徽公安机关破获制售有毒有害减肥食品案。今年6月,安徽淮南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一起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0处,现场查获一批含酚酞成分的减肥食品。经查,犯罪嫌疑人非法购入酚酞原料药,按照一定配比掺混生产有毒、有害减肥食品,通过线上网络直播和线下加盟店分销牟利。
福建公安机关破获制售假冒品牌服饰案。今年4月,福建厦门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执法部门通报线索,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品牌服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捣毁制假窝点3处,缴获假冒品牌帽子、卫衣等服饰5000余件。经查,犯罪嫌疑人设立制假窝点生产假冒品牌服饰,伪造品牌授权书,打着“正品”的幌子吸引消费者,通过直播平台与电商平台网店对外销售。
广东公安机关破获制售假冒品牌手机配件案。今年8月,广东珠海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品牌手机配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3名,打掉制假售假窝点7处,现场查扣假冒品牌耳机、数据线万余件。经查,犯罪团伙通过开发网上商城APP、运营社交平台公众号等方式,推广销售假冒各类市场畅销品牌的手机配件。
广西公安机关破获制售有毒有害凉茶案。今年8月,广西柳州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线索,破获一起制售有毒有害凉茶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现场查获成品50万余包及原材料一批。经查,犯罪嫌疑人使用淀粉、咖啡色素等原料,非法添加西药成分,生产所谓“长寿茶”“清热排毒茶”等有毒有害食品,宣称对治疗中老年人常见的痛风、高血压等病症有特效,通过网络店铺和社交平台对外销售。
随着网购消费者队伍的日益壮大,卖家们也“八仙过海”拿出花样繁多的营销手段以吸引顾客、推动成交。“双十一”将至,不少消费者又要开启“买买买”模式。面对铺天盖地的“糖衣炮弹”,消费者该如何辨清真假、如何维权呢?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来给你维权支招。
案情回顾:消费者王某在观看直播后下单购买了一条彩宝吊坠,实付款5万元,直播画面及回放展示图片中显示的吊坠均完好无瑕疵。但他在收到货后发现,吊坠上的一颗蓝宝石存在划痕,怀疑直播视频中看不出划痕是因为当时有滤镜,且划痕需要放大画面才能看清楚,于是王某在平台上发起退货,平台冻结该笔货款。卖方诉至法院。法院最终判决驳回卖方的诉讼请求。
近来直播购物中掀起“珠宝玉器”的风潮,为避免造成财物损失,消费者要树立甄别和存证意识,不要轻信各种销售套路,不要迷失在各种“美颜滤镜”中。在不同的光线环境和“美颜滤镜”中,直播间呈现出的品相和真实价值可能相去甚远。因此,消费者通过直播间购买珠宝前应仔细询问商品的细节问题,如售前质量保证、售后保障退货换货的条件及范围等,及时留存直播录像、回放、聊天记录等证据。一旦商品出现问题,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与店铺卖家进行沟通,协商售后处理办法。若无法解决,双方可以申请平台介入或寻求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帮助,必要时可以通过司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沈先生花费19万元在某直播间购买了一块翡翠原石,收货后认为原石外观、种水价值等与宣传明显不符。在要求退款与赔偿均遭拒绝后,沈先生将卖家告上法庭。参与赌石交易属于自愿以风险赌利润,当风险出现时应自行承担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沈先生的诉讼请求。
赌石是当前较为流行的一种翡翠原石交易方式,但无论线上还是线下,“神仙难断寸玉”是不变的规律,翡翠原石开采外面被一层风化皮包裹,无法知其内里,玉石玩家通过判断原石外表出价购买,成交后下刀切开才能得知翡翠的真实价值。翡翠原石的价格通常较高,一旦投机失败,可能会产生较大的金钱损失。虽然法律对于赌石这种交易行为没有明令禁止,但也不鼓励支持。有赌石意向的买家参与交易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视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一旦决定参与赌石,消费者就应当承担相应风险。
案情回顾:刘女士花费8700余元在某直播间挑选了一件尚未打磨抛光的翡翠手镯毛坯,由对方按照刘女士的要求定制。加工前,卖家向刘女士发送了镯子毛坯照片让其确认,加工完成后在直播间向刘女士进行展示。刘女士当时并未提出异议,但收货后认为手镯颜色与直播间展示的完全不符,因此申请退货退款,遭到拒绝后诉至法院。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直播间展示通常受光线、拍摄角度、周围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定制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瑕疵。因此消费者在直播间下单定制珠宝时,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慎重选择和购买,卖方也应秉持公平诚信的原则进行交易。
案情回顾:刘先生通过某二手平台在周女士处购买了两枚银币,价格为1300元。收到货后,刘先生在某钱币收藏网络平台上申请在线鉴定,平台分别作出“看包浆很假”“齿边不符合”的意见,最终两枚银币均被鉴定为赝品。刘先生多次与周女士沟通退货,均遭到拒绝。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刘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买家刘先生以上传涉案商品图片的方式,在网络平台鉴定涉案商品,该证据证明力度较低,不足以证明其主张,但若买卖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及方式,或通过有专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其鉴定结果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予以采信。在民间收藏品交易中,销售者有说明来源的义务,虚构商品信息、编造商品来源渠道或伪造鉴定结果,或诱导买家陷入错误认知下单购买,均属于欺诈行为。买家若发现此类现象,应及时保存并提供合理证据,积极维权。收藏者购买文物,也应当注意从具有文物经营资质的文物拍卖企业或文物商店购买。
案情回顾:宋某在谭某的网络店铺中购买了一台“95新”的样品破壁机,签收后将其接通电源空转以测试是否正常工作。由于噪音太大,宋某提出“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申请,但被商家以已开箱使用、无质量问题且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经多次申请,卖家谭某最终同意退货,但拒绝退款并将商品寄回给宋某。法院对宋某要求退货退款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三条规定,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无理由退货制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应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在商品完好的前提下,商家一般不能以“已拆封”“已测试”“已使用”为由拒绝消费者的“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申请。